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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都市 > 会长大的喜欢 > 第5节
  他双手插进外套口袋,却并没有拿出什么来,他耸耸肩,语调轻描淡写:“我没带钱。”
  林柏楠没撒谎,他真的没带钱。
  他压根不记得还有放鞭炮这么一回事,如果不是听到有自行车可以拿来玩,他断然不会参加这种“浪费时间”的活动。
  “一个都不给你玩!”壮壮恶狠狠地撂下话。
  “随便。”林柏楠满脸写着无所谓,反正他也不是来放鞭炮的。
  一圈下来收获颇丰。
  壮壮最后丢了两块钱进去,他颠了颠毛线帽,沉甸甸的手感好似提前称量了快乐的重量,他高举帽子:“大家跟我走,去买鞭炮喽!”
  “喔!”
  那一年,x市正在试行“禁止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”的新规,孩子们不能再在小区里放鞭炮。
  有人提议在街边玩,可雪天路滑又有车辆行人来来往往,不安全。
  于是,买好鞭炮的一群人,浩浩汤汤地来到了平房区前面的一片空地。
  这里离小区不远,无人居住,无车辆通行,场地宽敞又视野开阔,是玩乐的理想去处。
  昨夜下的雪几乎没有融化,积雪很厚,厚到没过了脚踝。
  壮壮手脚并用铲开地上的雪,清理出一片干净的土地,叫唤着让大家过去:“过来,过来!”
  孩子们一窝蜂围上去,壮壮擦燃一根火柴,点着炮捻子,转手将鞭炮扔了出去。
  须臾,鞭炮爆破,滚烫的火星划破干冷的空气,噼里啪啦的响声炸开冬的宁静。
  一声一声,与欢闹声交错,此起彼伏。
  袁晴遥站在人群最外层,垂头丧气地晃动手中的仙女棒。
  刚才去小卖部,袁晴遥趁其他人眼花缭乱地挑选鞭炮之时,拉着老板说悄悄话。
  她说她想买一盒飞碟鞭炮,还比了个嘘的手势,示意老板悄悄卖给她就好,不要告诉其他人。
  老板哈哈大笑,从货架上抽出两根仙女棒递给了她,说没有大人陪同她不能玩那么危险的东西,仙女棒算是叔叔请她的。
  小卖部里没买到,现在更是没机会玩了。她刚才试图问壮壮要一个飞碟鞭炮,壮壮却说她不配玩,塞给她一根火柴就把她打发走了。
  袁晴遥腮帮子气鼓鼓的,她全身上下武装得严严实实,只露出两只圆圆的眼睛,看起来就像一只小河豚。
  这时,李宝儿举着两根仙女棒跑来:“遥遥,气死我了!壮壮连打火机和火柴都不给别人用,亏我还出了两块钱!”
  “我有火柴。”袁晴遥想起方才壮壮给了她一根。
  没有擦火皮,两个小女孩便蹲在地上用火柴头一遍遍摩擦地面,地面有些潮湿,反复尝试后终于有火星窜出,火柴颤巍巍地着了起来。
  李宝儿先点燃了自己的仙女棒,然后引燃了袁晴遥的,她欢喜地挥动,在空中比划:“好漂亮!遥遥你看,还能在天上写字呢!”
  李宝儿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  袁晴遥依样而为,在空中笨拙地写。
  “唔……看不太出来,果然要等到晚上才行。”李宝儿神神秘秘地冒出一句。
  “什么呀?”袁晴遥心中升起好奇。
  “就是那个呀!夜晚,男主和女主用仙女棒写下对方的名字,再画上一颗爱心,然后……”李宝儿面颊微红,不好意思继续说下去了,“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的吗?”
  李宝儿有个大她11岁的姐姐,在家没少跟着姐姐看爱情剧,她抿嘴浅笑:“我长大以后也要像电视剧里的主角一样,和心爱的人一起做全世界所有浪漫的事!遥遥,你以后长大了,也要和爱的人一起放烟花哦!”
  她稚嫩的脸上浮现出与年纪不符的娇憨。
  袁晴遥似懂非懂地应下。
  她才五岁,尚不知男女之情为何物,只觉得宝儿姐姐知道得可真多。
  而往后的十数年证明,她是个迟钝的笨蛋。
  察觉爱与被爱是需要天赋的,在这方面,她就是个麻瓜。
  此时,一阵不合时宜的争吵声传来——
  “你起开!”
  “凭什么?又不是你的自行车!”
  “我让你下来就下来!”
  寻着声音的源头望去,壮壮正在推搡林柏楠,想把林柏楠从自行车上撵下去。
  壮壮态度粗暴,双手死死扣住林柏楠的肩膀,用力地拽,而林柏楠挣脱开了壮壮的手,不甘示弱地回瞪他。
  李宝儿和袁晴遥彼此交换眼神,明白壮壮又在欺负人了。
  不用多想也能明白此刻的状况——
  鞭炮放完了,百无聊赖的壮壮想起了毛毛的自行车,便想拿来玩玩,结果发现林柏楠正玩得不亦说乎,就上前去抢。
  壮壮平日里是有点霸道,但也不至于像今天这般动手动脚地明抢,他显然是针对林柏楠。
  这是有原因的。
  壮壮是小区里的孩子王,在孩子们心中很有威慑力,大家都听他的。他很享受被人围起来簇拥的感觉,也很喜欢其他人都是自己的小跟班。
  他自诩谁都搞得定,除了林柏楠!
  这个小屁孩不仅不听话,还老让他难堪!
  林柏楠曾当众戳穿他吹的牛皮,笑话他这么大了还穿反裤子,嘲笑他光长个子不长脑子,还把他偷偷埋进花坛里的满是红叉叉的数学试卷挖出来交给大人,导致他妈妈当晚拿着鸡毛掸子绕着整个小区追着他打……
  诸如此类的糗事数不胜数。
  兴许是比其与孩子年长几岁的缘故,壮壮晓得什么是自尊心,所以林柏楠的每一次冒犯都令他格外生厌,最可气的是,爸妈还让他多向林柏楠学习学习。
  学什么?
  学他讨人厌高高在上吗?
  壮壮看林柏楠不爽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。
  争吵愈演愈烈。
  壮壮动手了:“你给我下来!”
  林柏楠死守自行车,任凭壮壮怎么拉扯他,他就是不松开:“不要,我先来的!”
  “你已经玩很久了!”
  “毛毛哥哥说了一人十分钟,我的时间还没到。你想骑得话就排队,你前面还有好几个人。”
  “我不管,你下来下来!”
  “放开我!”
  围观的孩子越来越多。
  几个小孩小声议论,说壮壮真霸道,说壮壮不懂得先来后到,说他们也在排队等着骑自行车呢……
  声音传到了壮壮耳朵里,他顿时恼羞成怒,冲着林柏楠大吼:“林柏楠,你跟我比赛!赢过我才能骑车!”
  “是毛毛哥哥的自行车,为什么要赢过你?”
  壮壮一时语塞,他挠挠头,好半天才羞恼地憋出一句:“……因为我最大,你们都得听我的!”
  林柏楠环视四周——
  “老好人”毛毛缩着脖子,显然不敢反驳壮壮,其他小孩都是一副怯生生又对看热闹喜闻乐见的表情。
  心知没有救兵,他眯起小鹿眼,决定和壮壮正面对抗:“好,你说比什么?”
  “比赛跑!”
  “不公平,你一定会赢。”
  “怎么,你怕了?那现在就认输吧,胆小鬼!”
  “比就比,谁怕谁!”
  空旷的场地回荡着壮壮志在必得的笑声,林柏楠昂起头,没有丝毫畏惧。
  这看似是一场不用选手下场就猜得到结果的比赛,一个五岁小孩怎么可能跑得过一个九岁小孩?
  但幸运女神彼时站在林柏楠这边。
  发令口号一出,求胜心切的壮壮铆足了劲儿地冲出去。
  戏剧性的是,他那天穿的鞋不怎么防滑,没跑两步就摔了个狗吃屎。
  哄笑声四起。
  壮壮恼怒地爬起来,跑了几步又滑到了。
  就这样,壮壮在一片嬉笑声中连滚带爬地来到终点,而林柏楠早他一步抵达。
  “不算不算!”壮壮耍赖。
  “说好赢过你就能骑的!癞皮狗!”林柏楠气愤地回击。
  “我的鞋太滑了,刚刚的比赛不能算数!”壮壮急得满脸通红,“我们、我们重新比赛,比别的!”
  人群发出了吁声,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孩子高声喊道:“壮壮羞羞,壮壮输不起!”
  壮壮的脸面更加挂不住,他箭步向前,揪起林柏楠的衣领:“比不比?不比小心我揍你!”
  “比就比,我又不怕你。”林柏楠被揪地踮起了脚尖,但气势没有半点减弱,“你说比什么?”
  不能再比跑跑跳跳的项目了,壮壮心想,他环顾四周,视线在落到场地西侧的老槐树上时一晃……
  他有主意了。
  “跟我比爬树!”
  “我不会。”
  “不会就算你输了!”
  “比就比,爬树有什么难的!”
  两个男孩大眼瞪小眼,心里都憋着团火。
  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