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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其他 > 糜烂病(gl骨) > 第四十四章
  宋承娣醒过来时,宋慊已经不在了,床单也换了新的,体内没有任何不适感。
  她一时有些恍惚,若非摸到大腿内侧有些发紫的牙印和脚踝上被铁链勒出的红痕,她都以为昨夜发生的一切都是她午夜的一个梦。
  被心病缠身的那几年,她总是梦到和宋慊做爱,身下一片湿漉漉地惊醒。
  她躲了八年,大脑中再也想象不到宋慊长大的模样,身体上却残留着宋慊在她身上留下的刻骨铭心的印记,至此以后,她再怎么自我抚慰,也记不起高潮的感觉。
  宋承娣心中苦笑,她当自己是清醒的那个,没成想到头来,连她自己也分不清她对宋慊感情的界限。
  她穿好衣服,光脚从床上下来,踱步走到客厅,发现宋慊坐在沙发上打电话,穿着紧身的黑色背心和休闲裤,脖子上挂着玉佩,没有化妆,少了份侵略感,倒是一身的清冷。
  窗户有阳光照进来,打在宋慊的银发上和白皙的面庞上,泛着朦胧的光。宋承娣闻到了茉莉的清香,若非看见宋慊左手夹着烟和空中升起的烟雾,她都以为宋慊在屋内燃了香。
  宋慊这样一个精雕细琢的美人,与这一室的简陋格格不入,再也看不出八年前不敢抬起的双眸和挺不直的脊骨。
  欣慰之余,是万般惆怅。
  宋慊也看见了她,夹着烟的手朝她招了招,示意她过来。
  宋承娣慢悠悠地走到宋慊身前,宋慊拦住她的腰,将她放在腿上,宋慊一边听着电话那头的汇报,一边看着她,眯着眼正想吸一口烟,宋承娣直接将烟从她手上夺了下来,摁灭在一旁的烟灰缸上,淡淡地关心:“少抽些烟。”
  虽然宋承娣的声音很轻,电话那头的人还是听见了,听筒中的滔滔不绝中断,只听那头传来下属奇怪的疑问:“老板,你和谁在一起?”
  宋慊的双眸闪过一瞬不明的情绪,她抬手搂紧的怀里的人,两人脸贴着脸,宋承娣感受到了宋慊说话时胸腔的震动。
  “我爱人。”
  宋承娣一怔,耳尖冒热。
  电话那头的人显然是被当头一棒,“啊?!”
  若是没听错的话,方才开口的分明是一道女声,下属的声音直接提高了一个分贝。
  宋慊神色不变,默默拿远了手机,将话往正事上引,“没什么,继续说吧。”
  下属深吸了几口气才缓过神来,继续向老板汇报。
  听筒传来宋承娣听不懂的话,像是多年前某一天,她无意间翻开宋慊的数学课本,上头密密麻麻满是宋承娣看不懂的符号那样强烈的落差感。但她还是乖顺被宋慊抱着,悄悄摸了摸垂在手旁的银发,默不作声地听宋慊把工作交代完。
  电话挂断,宋慊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,问她想吃些什么,宋承娣不挑食,就说都可以。
  宋承娣正想从宋慊身上起来,却被扶着后腰摁了回去,她抬眼,就看见了宋慊含情脉脉的双眼和欲言又止的嘴唇。
  她渐渐读懂了她眸中的别有深意,悄悄红了耳尖,于是捧住宋慊的脸,深深吻了上去。
  宋慊张嘴让她进来,手揽着她的腰,不敢抱得太紧,又不敢抱得太松。太紧怕她疼,太松又怕她跑,她的姐姐,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珍宝。
  幸福是什么?
  十四岁在日记上写下的问题好像有了答案——幸福就在身旁,幸福就是现在。
  往昔战战兢兢、如履薄冰,总想着离了家,一切都会好的,可是现在她飞得很高,才发现,没有宋承娣,她就没有家。
  或许从她出生开始她的人生就如同布满霉菌的墙根一样徐徐腐化,如命中注定般一生潮湿,可再怎么污浊不堪,墙根上还是开出花来。
  八年真的太长了,成长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太疼了,学走路时都不被允许跌跌撞撞的小孩,也会渴求一个拥抱。
  情深意重时,宋慊突然问她:“你不会离开我了,对吧?”
  这一句话,像一泼冷水,将方才的甜情蜜意都冲散了,宋承娣这才发觉宋慊两眼清明,仿佛刚才沉沦的,只有她一人而已。
  宋承娣一时没回答,也不敢看宋慊的眼睛,宋慊的神色瞬间冷了下来,将宋承娣推到在沙发上,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就要做那档子事。
  “没关系,你再这么不乐意,也只能待在我身边了。”
  下体还肿胀着,这样的感觉并不美妙,宋承娣一下慌了神,慌忙地去吻她的眼角,安抚道:“我愿意,我当然愿意。”
  “你真的愿意?”宋慊停下动作,看着宋承娣,神色冷静了几分。
  宋承娣又噎了声,宋慊伸手就要脱她的裤子,她只好连连求饶:“以后你在哪,姐姐就在哪,好不好?”
  宋慊冷漠地审视着她,宋承娣又起身来亲她,坚持不懈下,终于将冷硬的嘴角融化出一个浅浅的弧度,宋慊心情好了很多,暂时放过她了,将她抱回房间裹上被子,自己去厨房做早餐。
  看见冰箱里摆放的临近过期的面包和牛奶,宋慊额角跳了跳,猛地将冰箱门甩上,打电话叫秘书送些东西过来。
  赵秘书提着大包小包的早餐迈进狭窄的楼道里,身上出了一层汗,他死也想不通老板为什么要住在这样简陋的地方。
  敲开门后,宋慊将早餐接过来,屋内传来响动,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了出来:“谁啊?”
  赵秘书一顿,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,宋慊直接“轰”地一声将门关上。
  楼道里灌着冷风,赵秘书裹紧衣服,算是明白了老板为什么从来对那些忙着倒贴的男男女女没有好脸色,原来是因为在这座破旧的县城里,藏着一个恋人。
  宋慊将早餐送进房间,一一打开放在宋承娣的面前,宋承娣看着面前的满目珍馐,嗔怪的看了宋慊一眼,道:“买这么多,不怕浪费?”
  宋慊舀了一勺海鲜粥喂到宋承娣嘴边,宋承娣还是顺从地张嘴咽下。
  宋慊说:“我不想再让你受苦。”
  宋承娣垂眸,接过她手里的勺子,道:“我自己来吧。”
  宋慊就静静地在旁边看着她吃,宋承娣朝她笑了笑,“原来海鲜粥是这个味,也没什么特别的。”
  苦中作乐,她宋承娣最擅长。宋慊没说话,默默地看着她。
  宋承娣吃饱的时候,还剩了一大桌,她怕浪费,就让宋慊放冰箱里,宋慊照做了,同时也将冰箱里的临期食物全部下楼扔掉。
  宋慊抱着她,给她揉肚子,宋承娣手指把玩着她的发丝,问她:“你怎么想染个银色的头发?”
  宋慊说:“以后你再走丢,就可以在人群里一眼就找到我。”
  这是一句好听话,引得宋承娣阵阵发笑,于是她又问:“你为什么将我纹在身上?”
  宋慊垂眸,遮住眼中情绪,她没有回答,面对宋承娣,她总是不善言辞、不会表达,正如现在,她依旧会像以前那样,将心事全部藏在心底。
  宋承娣打趣道:“以前宁欢欢想将你的名字纹在身上的时候,你不是还骂她很蠢吗?”
  宋慊怔了怔,她搂紧了怀里的人,将头埋进宋承娣的肩颈里,闷声道:“我确实是一个笨蛋。”
  话落,宋承娣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好似被人轻轻触碰,她回头看着宋慊。肋骨上的纹身,每次下针都如抽筋扒骨,可再痛不过心痛。她习惯了忍,捱过一波又一波的煎熬,忍住思念将骨头打碎,注入血液里。
  “跟我回北京。”宋慊紧紧抱着她,此时像一个孩子。
  宋承娣呼吸加重,有些命定早就藏在了血管里,她突然开始贪恋这一时的温存,她突然想,自己或许可不可以也自私一些呢?
  她听见自己颤抖的声线:“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