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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鬼怪 > 镜头后的真相 > 转移
  八月十七日星期四
  看来我真的变了,无法在和以前一样蛮横专制。只要遇到田雨霓我就一整个没辙。苦闷皱眉、娇嗔撒娇、无助流泪.......都让我不忍继续胁迫,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遇到对的人、爱到了吧。
  但这现象让我相当苦恼,因为这让我的大男人尊严不知道往哪摆,要如何同时兼顾爱情和自尊?
  我决定将一切写成小说!或许将之化为最喜欢的事可以舒坦一些。
  上了平常写小说的平台上,建立了一个新的帐号,由于这次要写的风格跟以往迥然不同,所以我决定用新笔名创作。
  书名:我其实可以更勇敢
  作者:蜜桃女孩
  故事大纲:
  我,陶小蜜,今年28岁,过着跟同年龄女孩一样的生活。
  工作......一般般,虽然小有成绩,但还卡在一个要上不上的位子。
  生活......一般般,虽然不到大富大贵的地步,但还是可以偶尔放肆一下。
  交友......一般般,虽不到交友广阔,但是有几个贴心挚爱的闺蜜。
  感情......那就很不一般般了,根本是痛苦的深渊。
  原本是家中小公主的我在十几岁顿失依靠,马上变成一个缺乏爱的孩子。为了寻找失去的爱,我有过1段荒诞的过去。在经过多次心痛心碎的过程后,我决定要改变。换了一个新环境,接触新的一群人,也遇到一个欣赏的对象。但像我这样的女孩,值得拥有这么好的生活吗?而且些东西不是说断就可以断的,过去总总还是一直来干扰我的新生活......
  坐在电脑前,不停歇的把田雨霓的人生故事打成小说,不知道的空白部分用想像填补。
  用女性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故事,我好像越来越贴近田雨霓。
  将自己写成她的幻想崇拜对象,大大满足我的男人自尊。
  看着监视器中田雨霓换衣服的曼妙身影,我改变主意:我将此小说从短篇小说改成了长篇章回小说。我要写一篇专属于她的长篇小说,同时满足我的慾望。
  随着内容越打越多,我彷彿越来越像田雨霓,越来越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。
  往后伸了一个懒腰、吐了一口长长的气,我决定放弃之前所订下的目标。
  田雨霓在追求的应该就是个能永远在她身边守护她、支持她的男生,而真正爱一个人,不也看着对方的笑容就相当满足了吗?
  蓝宇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