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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玄幻 >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>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307节
  子受微微叹息,我的无可奈何你们懂吗?
  “那么以丞相之见,朕该如何?”
  “陛下,毛衣一出,活人无数,纵然于贵族有利,然而无数忍受风寒的军民百姓,都将得以熬过寒冬,臣等与有荣焉……”商容直视着子受的眼睛,一字一句,顿首再三,道:“还望陛下摒弃前嫌,与贵族合作,利用贵族商队的人力、运力,扩大毛衣生产,进而输送到天下,商税方面也要稍作让步,若是没有利益,贵族必然不愿意。”
  商容说这句话的时候,已经有了辞官的觉悟,毕竟打压贵族打压的好好的,眼看着朝歌贵族大势十去八九,眼看着就要完全臣服,现在却突然握手言和,岂不是让其死灰复燃,最后白费力气?
  他们都知道陛下有着大计划,这一下无疑让之前的打压通通作废。
  但这也是必须的,目前唯有贵族才有足够的财力人力去生产羊毛衣,去运输到各地。
  倒不是说朝廷不行,而是现在国库空虚,真的负担不起。
  修长城、修路、修宫殿、南征北战……这都是用钱的地方,国策又是奢靡治国,能撑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。
  此举纵然让一些贵族再度兴起,可终究于民有利,于天下有益,最后还能以收取商税再填充国库,何乐而不为。
  至多就是打压贵族的进度迟缓一些……
  杨任开口直接喷:“有齿者则无角,有翼者则两足,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,在其位而谋其政,朝官受禄而不经商,贵族经商而不受禄,居庙堂之高而与民争利于下,乃夏桀之事!”
  群臣激愤,费仲浑身不适应,只觉得一场君臣之战就要爆发。
  子受觉得大家貌似误解自己了,他沉吟片刻,道:“诸卿可知道朕如何想的?”
  “那蚕丛纺织机可令工部制造,再以补贴价格卖给贵族商队,务必使得纺织工坊成规模,此外羊毛衣应分为两种,一种贱价卖,能有多便宜就多便宜,另一种则染上花色,价格越高越好。”
  群臣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这么一看,纣王的想法和他们差不多啊!
  先以补贴让贵族纷纷参与其中,扩大纺织规模,生产出大量羊毛衣后,将普通羊毛衣以低价卖与朝廷和平民,让将士与百姓能渡过寒冬,再以不同花色的羊毛衣卖予贵族,大量牟利。
  子受叹了口气,看来朝臣都认为自己会继续打压贵族,而选择不让贵族参与到织造毛衣之中,进而无法让所有百姓享受到毛衣之益。
  确实,毛衣专营收归国有是个好办法,但问题是,管仲以盐铁官营使得齐国崛起,财政充裕,国家富强了。
  所谓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,利不用竭而民不知,很简单,官营的口子一开,国库会渐渐充盈起来,而且就像水蛭一样,与民争利,吸国民血而民不知。
  光与民争利还不会被曝光,一点昏庸值都没得赚,亏死了。
  其实子受想的倒也简单,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贵族看见羊毛衣的利益进而大量开办工坊,无论是对平民百姓的薄利多销还是对诸侯贵族的囤积居奇,都能赚钱。
  唯有如此,才能正中蜀王的下怀,中了奸计才能使得贵族们疯狂涌入新兴行业,不断圈地进而开始羊吃人。
  一切开始后,才能大力阻挠,进而和贵族彻底站在对立面,得到贵族不断贡献的昏庸值,这样才能拯救自己拯救大商。
  子受道:“朕不与民争利,此夏桀之事。”
  商容忽然拜倒:“陛下……圣明!”
  群臣也跟着纷纷拜倒:“陛下圣明!”
  子受听着虽然有些不舒服,但这些不舒服都是暂时的。
  朝臣不知道圈地运动,也不知道羊吃人,自然会觉得这样对天下百姓有好处,而不会出什么祸事。
  子受却知道,此事之后,必须得在贵族和百姓之中选择一个,到了那时,局面比现在更为紧张,说不定还会逼得贵族西迁,成为引发商周封神之战的导火索。
  一阵圣明的赞扬声后,周围一同赌马的吃瓜百姓也凑起了热闹。
  但这时候群臣也反应过来了,如果纣王一直都是这么想的,今日怎么在该上朝的时候突然离宫了呢?
  既然君臣想法一致,皆大欢喜,不更应该加急讨论,尽快拿出一道章程吗?
  有人问起,子受本打算如实回答。
  他真就心血来潮而已,昏君不理朝政,出宫玩乐,挺正常合理的操作,还需要什么多余解释?
  不过看到飞奔的马匹和不明所以的吃瓜百姓,他另生起了一些想法,干脆趁机搞点事。
  子受伸开手,大袖张开,大声道:“诸卿,这种衣物我等已穿了许久,可是上衣下裳,均不适合作战。”
  嗯?
  群臣不解,君王有君王的衣服,大夫有大夫的衣服,百姓有百姓的衣服,即便是多了不同寻常类似于蛮夷织皮的羊毛衣,也只能穿在衣裳里面,这是礼,数百年来不曾变过的规矩。
  他们很快想到一件事,纣王向来不循规蹈矩,这意思莫非……
  “陛下不可!穿衣必合礼数,若是失了礼,便会偏离正道,陛下三思!”
  “陛下切不可为乱序者!”
  ……
  劝谏之声不一而足。
  “好!好!好!”子受连连拍手叫好,随即指向殷破败:“殷将军,为朕牵一匹马儿来!”
  这里是马场,马自然多,殷破败不一会儿便牵来了一匹白马,本就因为激烈争执而引人注目的君臣,引来更多百姓围观。
  子受不仅没有令人将百姓挡开,反而愈加扩大声音。
  不过当下也不是在意百姓看法的时候,群臣议论纷纷,继续劝谏着。
  子受抬手:“这是马场的战马,尤大夫,骑上去。”
  尤浑:“……”
  我平日里都是坐车的,哪儿会骑马?这不是为难人吗!
  他结结巴巴道:“陛……陛下……这是何意?”
  子受语气严厉几分,以不容拒绝的口吻道:“尤浑,上马。”
  尤浑不知所措,四下望望又没有同僚肯帮衬自己,只好将偷偷买来的五号马牌捂紧,一手搭在马背上,一条小短腿抬起四十五度,卖力勾了半天,想要上马。
  然而他折腾许久,死活都上不去,只引来群臣一阵哄笑。
  虽说封神与历史上这段时期的骑具不同,马匹上已经有了鞍鞯,当仍旧没有马镫,不会骑马的人即便面对的是温顺的马匹,想骑上去也不容易。
  “费尚书。”子受又点出一人。
  “陛下……”费仲脸都绿了,怎么挑自己?
  “你来试试。”
  费仲看了看狼狈的尤浑,又看了看不改颜色的子受,决定不做反抗。
  费仲缓步走向白马,他挺机智的,知道长袖碍事,将袖袍一晃,捏在手中,双手搭在马背上,试图上马。
  他比尤浑高些,眼看着就要上马了,但马很不配合,似是觉得不舒服,轻轻动了一下,费仲险些栽倒在地。
  子受大笑,出声询问道:“老丞相,可想一试?”
  商容面露难色,将下裳撩起,道:“陛下,老臣这身衣裳多有不便……”
  此话一出,群臣便明白纣王想做什么了,不就是通过大臣们上不得马,来证明宽袍大袖的不便之处吗?
  可看看纣王这都挑选的什么人啊!
  尤浑跟个矮胖的倭瓜差不多,能骑得上马才是怪事。
  费仲高瘦,但骑术不精,上马也是难事。
  商容年老,老胳膊老腿经不起折腾。
  在下一步是不是要让殷破败上马?三百斤的体重到时候把马压坏了,是不是还要怪衣服不好?
  子受却不管群臣在想什么,你们看明白了不是问题,百姓看不懂就得了。
  “鬼侯,你来试试。”
  鬼侯作为鬼方曾经的老大,自然弓马娴熟,轻松便上了马,但关键的不是他的骑术,而是身上的衣物。
  以鬼侯为主的北方部族首领虽然入了朝歌,封了爵位在身,但不为朝歌老牌贵族所容。
  在贵族眼中,这些蛮夷的侯伯称号也就听个乐呵,有名无实,看看虎侯之女,便是蜀王的家臣也可以掳去欺辱一二。
  因而这些异族首领虽然在朝歌的生活不错,但却得不到多少看重,只能抱团取暖,真正的贵族中,也就只有崇侯虎会接纳他们,还教导他们如何察言观色。
  贵族对他们的轻视到了甚至他们就连穿着华服都会被耻笑的地步。
  因为衣冠服饰的历史可追溯至三皇五帝时代,属于礼制,服饰依据穿着者的身份、地位而有所不同,用作区分贵贱,在贵族们看来,异族诸侯显然不配穿华服。
  鬼侯等人自然不爽,但又人微言轻,与贵族起冲突吃亏的是自己,便也只得穿起以往的衣物,虽说用料更精美,也添了些花纹,但宽袍大袖是没有的,皆是短袖短衣。
  “陛下可是要我等身着蛮夷之服?”
  说话的并不是群臣中的哪一个,而是人群中的某个贵族老头。
  赌马向来是贵族们彰显财力,找存在感的不二法器,子受这边一番动静,吸引了百姓,自然也吸引到了赌马装逼的他们。
  蛮夷之服违背礼数,不为阶级森严以礼为尊的贵族们所容。
  贵族们更愿意坐在各式舒服的马车上,尤其是在有了平稳四轮马车的今日,马车之上深衣广袖,优雅有风度,这才叫贵族风范。
  在他们看来,直接骑马的要么是大头兵,要么就是方外蛮夷。
  子受嘴角勾起一丝笑意,来了来了,终于来了。
  要通过贵族之手扩大毛衣生产,并不代表他就会善待贵族。
  这只是一开始给贵族一点甜头罢了,子受可是打算在后面大力阻止圈地运动羊吃人,直接与贵族为敌的啊!
  现在正好借着机会,连早期的一点甜头带来的好感也灭了,得罪就要得罪到底!
  子受高声道:“朕向来不以言论治罪,还请老丈教朕,何为贵族华服,何为蛮夷之服?”
  不以言论治罪?
  听到这句话,老者迟疑片刻,去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,纣王以腊祭为由,向朝歌贵族赐宴,说是不以言论治罪,最后以三龟食纣把姒家家主给砍了,还把姒家给抄了,偌大一个姒家就这么没了,吓着了不少人。
  可……
  老者认真想了想,他的家族是彭家亲族,也参与到了毛衣织造之中。
  刚才全程旁听了的君臣对话,便是朝臣也倾向于纣王与贵族妥协,想通过贵族来普及毛衣,利国利民,惠及天下,纣王也亲口答应了,更是让出了利益做出补贴,大力支持。
  老者定了定神,这么想来,纣王多半不会做的太过,怎么也得在群臣与百姓面前,给自己几分面子。
  于是乎,他拱手回应道:“织皮乃蛮夷之物,羊毛之衣源于织皮,自然分属蛮夷之服。”
  子受心中暗嘲,蛮夷之服有能耐你不穿呗?还穿大衣里头,做样子给谁看?
  不过他不会这么说,以穿越者的逻辑来看,贵族这么做很蠢,完全是自欺欺人,但以古人的世界观来看,这么做还真没错,面子是面子,里子是里子,自欺欺人没问题。
  子受道:“上古先民学习禽兽之长,磨石以铸刀兵,仿兽类之爪牙,剥动物皮毛为人之甲胄,驯牛马为人之坐骑,虽身无长处,却有爪牙之利、皮毛之坚、四足之速,如此,方能披荆斩棘,卓然雄踞于万物之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