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没到城门,马车便一顿,靠路旁停了下来。
温摩掀开车帘问车夫:“怎么了?”
“有贵人。好像是宫里的。”车夫压低嗓音,“大小姐,咱们先让让人家。”
温摩在南疆的时候,觉得侯爷已经是了不得的贵人,后来才知道,像温家这种非世袭的侯爵,在京城根本就排不上号。
确实有一队人马正从城门口奔出来,前后皆是高头大马,中间一辆华丽马车,当真是鲜衣怒马,仆从如云。
但哪一点证明他们是宫里出来的呢?温摩左看右看都没看出来,便问车夫。
车夫道:“他们的马都是北狄的大马,北狄马可金贵了,咱们家也只有侯爷那一匹而已,还是御赐的。”
温摩五岁就进山打猎,对世上的飞禽走兽了如指掌,只有对马一无所知——南疆到处是丛林,根本用不上马匹,所以她压根儿看不出马与马有什么不同,不过这队人马精神充足,马颈下挂着鸾铃,随从的佩刀错金嵌宝,确实不同凡响。
“姐姐看什么?”姜知津凑她身边,也钻了个脑袋出来,一看那队人马,忽然大叫一声,“三表哥!”
那辆华丽马车停了下来,跟着车帘被掀开,露出一张温文尔雅的斯文面孔,“津津?”
小哥哥好相貌!
温摩心里暗暗喝了一声彩。
姜知泽也是走这般文质彬彬的路子,但他的文雅之下有藏不住的阴冷,望之就如山腰下阴暗处未化的残雪,让人心头生寒。
这位小哥哥却如初升的朝阳,眉宇之间有怡人的光辉,是真正从骨子里散出的温润,后来温摩才学会一句话,知道这就叫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。
姜知津已经忙不迭跳下马车,爬上那边去,大声控诉:“三表哥你怎么才来?!我差点被坏人杀死了!还好姐姐救了我!”
姜知津说着向温摩招招手,“姐姐你过来,这是我三表哥,好多好多姐姐喜欢三表哥,你也一定会喜欢的。”
温摩被说中了心事,心说这样好看小哥哥,谁会不喜欢呢?
车夫却把车帘放了下来,“咳”了一声,代她道:“我家大小姐说,只是举手之劳,二公子不必客气。家中还有事,我家大小姐要先走一步了,告辞。”
这车夫自从姜知津上车起,脸色就不大对了,这会儿“告辞”两个字还没落地,马鞭就已经挥起,驾着马车离开。
温摩上辈子老老实实在家里待嫁,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马车也没坐过几回,还真不知道家里的车夫这么有个性。
车夫还教训她:“大小姐啊,那可是你未来的夫婿,虽说还没有正式上门,但已经开始议亲了,你们怎么能私下见面呢?还拉拉扯扯同坐一辆马车,真是大大地不妥。别说您是个侯府小姐,就算是我家的闺女,我也不能让您这么着,姑娘家就得有点姑娘家的样子……”
一直念叨了一路。
温摩后来才知道,侯府的家仆多是追随过父亲的兵卒,要么因为负伤无法另寻生计,要么因为战乱无家可归,父亲全都将他们留了下来,他们看待她不仅是像看待主子,更像是看待自己的孩子。
当时温摩只有一个想法——
赶快学会骑马,就不用听这唠叨了!
*
三皇子风旭只比姜知津大两个月,母妃因与平乐长公主前后脚有孕,便自然而然聊到了一起,两个孩子从小也是一起长大,同别人的情份不同。
“又是姜知泽?”
风旭递了桃花水浸过的布巾给姜知津,问。
“除了我家大哥,还有谁对我如此关爱,寒食游春都不安生,还要给我助助兴?“
姜知津擦了脸,布巾上染上了一抹红,那是之前溅在脸上的一滴血点子,挺醒目的位置,换成别的贵女大约已经捂着胸口瑟瑟发抖,但温摩好像完全没看见,还跟他聊了半天怎么做雷弩,他微微地笑了一下,“南疆的女子,有点意思。”
“她就是温摩?勇武侯才接进京的长女?”
“唔,她昨晚爬上我的床,今天又来救我,为了接近我这个知名傻子,还真是不遗余力,且十分地别出心裁,让人印象深刻。”
姜知津托着腮,语调懒洋洋的,眼神里半是天真,半是狡黠。
风旭皱眉:“她到底想干什么?难道真打算嫁给你?”
姜知津扬了扬眉毛:“我怎么了?我虽然是个傻子,但长得好看!”
风旭笑了:“是,你姜二公子人傻钱多貌美,举世皆知。”
姜知津也笑了,指头在膝上敲了敲,“温岚无子,爵位又无世袭,我猜他是怕他过身之后,温家凋零,所以想为女儿寻一处靠山,这一点跟我娘倒是不谋而合。只是要攀附姜家,他也该去攀附我那大哥,怎么会来找我?”
“难道……他知道你在装傻?”
“不可能。”姜知津笃定道,“以本公子的演技,姜知泽都没看出来。我那大哥虽然是个变态,但脑子还是有一些的。”
忽地,车帘微微一动,车上仿佛拂过一阵无形的风,定下来时别人才发现那是一个人。
他穿着黑衣,蒙着脸,和之前刺杀姜知津的人同样的打扮,只露出一双死气沉沉的眼睛,声音沙哑:“她之前在密林中和姜知泽碰面,姜知泽给了她弩和刀。”
“原来真的是姜知泽的人。”风旭吃了一惊,“无命,你可有听到他们说了什么?”
无命的声音没什么起伏:“徐广内功深厚,我不能靠太近,什么也没听见。”
“原来如此,勇武侯不傻,他攀附的确然是姜知泽。”姜知津嘴角慢慢露出一个笑容,他生得明丽,唇红如蛇信,微微眯了眯眼,“这下就一点儿也不奇怪了,她爬床,救人,就是为了讨我欢心,得到我的信任,然后,替姜知泽找到暗卫令牌。”
“姑母清早就入宫,跟父皇商议你的婚事,如此看来这个温氏你万万不能娶。”风旭皱眉,“我先回去让司天监挑个远一点的吉日,想办法拖延婚事,然后在那之前一定要想法子毁了这桩婚约!”
“那怎么行?”姜知津伸了个懒腰,抓了只锦垫过来,软绵绵靠上去,“趋吉避凶的都是聪明人,傻子可得学会趋害避吉啊。越是来对付我,我越该欢欢喜喜抢着要才行。”
*
司天监的吉日很快测了出来。
三月十七,上吉。
六月初八,吉。
腊月廿五,大吉。
平乐长公主和姜知津毫不犹豫地:“三月十七!”
消息传到侯府的时候,侯府上下都吓了一大跳。
贵人们的婚事,光是议亲,就要问名、卜吉、纳征、文定等事,迎娶更是大费周章,长则三年,短则一年,少于半年,都显得太过急躁,这下倒好,从议亲到婚礼竟然连半个月都不到!
古夫人来请阿娘商议婚事的时候,阿娘正为温摩取了刀弩回来的事情训温摩,温摩一脸沉痛地道歉,诚实地认错,但坚决不改。
上一世,她已经用生命为代价明白了一个道理:狮虎绝不能卸下自己的爪牙,人绝不能放下自己的武器,无论是人是兽,强大都是最好的自我保护。
阿娘见古夫人来了,便掩口不说了,古夫人告诉两人婚期的事,叹道:“按理,着实太急了些,可长公主已经到陛下面前求了旨意,再过一会子,圣旨只怕就要下来了。咱们实在没法子,也只得如此了。唉,说起来也不能怪长公主操之过急,那样的事情传出去实在不好听,早些把事情办完,流言便也没处传了。”
南疆男女看对了眼,只需要对天地父母告明一下,便可以结成夫妻,生儿育女,前后费时一天的,都算是极为隆重的婚礼,大多是两边说一声,夜晚男子便可以来女子楼下,做成夫妻了。
因此阿娘实在无法理解古夫人的愁意,她对于中原习俗原比温摩上心,道:“我对这些不大懂,听说这些都是由主母打理,那就有劳夫人了。”
古夫人道:“按理确实是我来操办,但有道是十里不同风,百里不同俗,你们南疆或许有什么规矩跟这里不一样,总是要注意一下为好。”
阿娘忙道:“不必,不必,入乡随俗,全依这里的规矩就好……”
阿娘的话没说完,温摩便道:“谢夫人体恤,南疆的风俗确实与中原迥异,冲突了也不好,夫人要商议,便同我商议吧。”
说着,拉了古夫人便走,她手上力气大,古夫人几乎是给她拉得脚不沾地。
阿娘急道:“谁让你去的?你快放开夫人!哎你慢些儿!”
温摩经历过上一世的婚事,知道照中原的规矩,待嫁的女子应该一心一意待在闺房绣自己的嫁衣,外加送给新婚夫婿的鞋袜,对婚礼嫁妆的别说商议,哪怕不小心听到一句两句,都要羞红了面颊赶紧去洗一洗耳朵,以免坏了自己冰清玉洁的名声。
温摩上辈子就很不解,明明她的婚事,她竟然说不上话?作不了主?这算哪门子规矩?还讲不讲道理了?
上辈子她被阿娘压着,磨圆了自己的棱角,把自己缩进一个名为“闺秀”的壳子里,哪怕过得再难受,也不敢有怨言。
可这一世,她才不干呢。
上一世她的嫁妆听上去虽然多,但田俱是薄田,铺子也皆是不挣钱的,甚至还有两间已经典进了当铺,婚后第二天就有当铺的人上门说理。
为此她在姜家没少受嘲笑。
当然,别人之所以敢嘲笑她,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在姜知泽面前不受宠。可这嫁妆要陪就陪,不陪就不陪,她也并没有争什么,为什么要拿那些不抵用的东西来糊弄她?
厅上,温岚正在和一名年轻男子说话,男子生得圆圆脸,一脸笑相,是温岚的侄子温诚,论辈份是温摩的堂弟。
温岚是温氏族中最显赫的一支,却膝下无子,所以族人们极力劝说温岚过继一个侄子继承香火,并纷纷极力推荐自家的儿子。
这位温诚就从其中脱颖而出,来到侯府,虽未去祠堂正式过继,但已经在侯府待了五年,府内是古夫人操持,府外的田产店铺及其他各样事务,都是温诚帮着打理。
此时嫁妆的事情便也是他帮着温岚出主意,温摩进厅的时候,听他从拿着田契说道:“这片田有两百亩,依山傍水,年产丰厚,庄子上还有鱼塘,每年光是鱼也有二三百两的出息,山上还出好笋,把这处庄子陪过去,姐姐定然有面子……”
“我不要这个。”温摩踏进厅来,“这处庄子的地荒了快有三年了吧?鱼塘也早给填了,你上哪儿养鱼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