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四章地府
在县城旅馆,那个怪梦不是假的,确实是地府提前送到的帖子。如果不到小龙口,我可能还能躲上一段时间,可是这次是自己撞上枪口的。
可是还没到小龙口,为啥进来了呢?我随即猜到是因为那张椅子。饭馆老板曾说过,关铁山是因为接近悬棺才有的神奇能力,又不能远离小龙口,那么家中必有与悬棺通灵的东西,八成就是这张椅子那个邪灵。我接触到此物,就等于到了小龙口,于是biu地一下上路了!
他大爷的,还biu地一下,能不能严肃一点?
我见宿命不可更改,反正还能被放回去,那就认命吧。叹口气说:“二位爷,我绝对全力配合你们。可是我的尸体落在坏人手里,回不去咋办?”
八爷冷哼一声道:“从现在开始,你是地府的人了,哪个敢有胆子动你尸身?”
七爷笑道:“不用担心,在还魂之前,没人敢杀你。”说着俩人转身,轻飘飘地往前走去。
听了这话我便放心了,跟着赶上去,心说变成地府的人,那也不错啊,起码没人敢动我,挺牛逼的。心里一放松,看着黑白无常这身西装,便生出好奇:“两位爷给我托梦时,不是这身行头,怎么改穿西装了?”
七爷说托梦不归它们哥俩管,那是有专门职司负责的,而地府往往托梦,还是沿用了以往的服饰。其实地府早就改革了,从行政职称和服装,都与阳间接轨。哦,原来是这样啊,不然还真是有点怀疑,它们俩是其它死鬼冒充的。
我又问那人间有些通灵女,会不会也被地府招录征用?七爷挺好说话,跟我说通灵女从小就属于地府的人,早就被录用了,不然不能与地府通灵。这事在无上秘要中,记录的比较含糊,但我从她能够与死鬼通灵,早就猜了出来。此时搞清楚后,心里还是感到一阵黯然。
不过我随即又问:“既然是地府的人,为啥还有人敢害她们?”
七爷笑道:“天朝的人,也还不是会遇害?不管是谁,该死还是会死。不过呢,过阴胎相比通灵女会好一些,在过阴之时,尸体无人敢动。但返回阳间,你便要小心了,没人能保你一世。”
“为啥通灵女没过阴胎待遇好?”我一愣。
七爷嘿嘿笑道:“因为过阴胎都是男人,通灵女都是女人。”
我被它说的有点犯迷糊,于是问:“男人和女人为啥要有差别?”
八爷没好气说:“男尊女卑你忘了?”
我差点没晕过去,这你们还在跟阳间接轨,为毛还保留着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?看来是换汤不换药,衣服换了,骨子里的那些玩意却没变。
一路跟着他们来到一座宏伟而又高大城楼之前,上写着三个大字:鬼门关!
看到这仨字,真是催人泪下,这恐怕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潜意识吧。尽管过了奈何桥,被孟婆灌下**汤忘记今生前世,可进鬼门关时的伤心和不甘,怕早已深深烙进魂魄深处,驱之不去。
有七爷八爷带路,畅通无阻地进去了。然后经过黄泉路,趟过界河,便踏上与阴市蜃楼相差无几的青石板大街。只是这条街更为宽敞,两侧古香古色的老式建筑也基本相同,店铺林立,不时有死鬼飘身而过。在这灰茫茫、死气沉沉的环境里,感受不到一点生气,哥们又有落泪的冲动了。
七爷告诉我,这是地府最为繁华的九幽大街,在这里生活的死鬼都是非富即贵,而那些穷鬼,大多挤在一个角落里,在人间叫做贫民窟,在地府称作穷鬼街。我问奈何桥在啥地方,它向斜前方指了指说,在九幽大街尽头,只是得不到投胎资格的,永远都找不到。敢情那地方也需要门票。
我听说奈何桥边有块三生石,能让人看到前生后世,可惜是没机会了。当穿过一个路口时,发现一座小楼上开着一扇窗子,有个女鬼凭窗下望。我觉得有点眼熟,抬头仔细瞧了一眼,他大爷的是吴碧莲!
这死娘们见我抬头上看,于是盯着我不住的冷笑,让我心里直冒凉气。七爷似乎注意到这情况,随即抬头往上看了眼,吴碧莲忙缩回脑袋,把窗子关上了。我心说这娘们没了任何亲人,也就是说没人给它烧送纸钱和纸马,按理说该是个穷鬼的,怎么还能生活这么滋润?
马上想到女鬼嘛,又有几分姿色,只要它想要的,肯定会有色鬼屁颠屁颠地双手奉上。
我们仨横跨了整个九幽大街,最后来到一处山脚下,山上开满了红花,鲜艳夺目。这些花在黄泉路边上也有,叫做“彼岸花”,只有在地府才有的。山脚下有个小篱笆院,院中有几间简陋的草房,显得十分宁静。
院门上挂着一个匾额,写着四个白字:“过阴驿站”!
我估计这就是七爷八爷所谓的摁手印的地方,人间所有过阴胎,应该都要在这里报道备案。果然八爷冲着门口叫了声,白宇送到。里面传出一个男鬼声音:“叫他自己进来,我正在忙着。”
“不务正业!”八爷没好气骂了句,把我往门里一推,和七爷掉头走了。我回头想要说声再见时,俩家伙早没了影踪。
我走到屋门前才要进去,谁知刚才男鬼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:“桌上有份契约,你只须在上面签字画押即可。然后坐下来等会儿,待会儿我要和你交代一些事情。”
这玩意在哪儿呢?声音飘忽不定,也难以确定方位。我哦了一声,进屋看到一个方桌上摆着一份纸张和笔墨。于是拿起来瞧看,抬头写着“过阴契约”四个字,下面是必须遵守的几项内容。一是要时刻听从地府调遣,在人间办事。二是过阴这事要保密,不能随便外传。三是以后可以随意进出地府了,不过进来之前要先打报告,不然会遭到处罚。
后面还有几条在地府的规定,当看到最后一条时,我一颗心沉下去。这条言明,签字画押后,将永久成为地府奴役,不能改命,这字不能签啊,签了可就永远没了改命的机会!
怎么办?想个什么法子蒙混过关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