账号:
密码:
PO18文学 > 恐怖 > 灵异手札 > 第44章 遗愿
  没想到这个时候居然下起雨来了,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发出的惨叫声,这一刻我的眼睛一个劲的淌泪,仿佛被电焊闪了眼一样,根本睁不开。
  仰着头,努力睁着眼让雨水淋到眼睛中,缓解一下这种灼热感,这是我的经验,以前跟着叔叔三胖子,什么工种都要尝试,干建筑的有几个不会电焊的?都被电焊闪过几次眼。
  时间长了也就摸着一点规律了,电焊闪了眼之后用冷毛巾冰敷,基本上一夜就好差不多了,如果有新生儿妈妈的奶水就更好了,简直就是奇效,滴上之后当即止痛,也不流泪了。
  可是现在不是没有嘛,只能用雨水暂时缓解一下,能睁开眼了就赶紧向简易房跑去,倒是在想别的办法。
  雨水淋了大约有一分钟,那种灼烧感便减轻了很多,我已经能够睁开眼睛看东西了,虽然仍旧有些模糊,但毕竟算是恢复了一些视力。
  一回头,我差点吓得连苦胆都吐出来了,只见在墙壁那儿,老楚的身体只剩下一半,还没死,五脏啥的流了一地,下半身竟然没有了。
  这种情景简直堪比恐怖片的现场,不过那些都是布置出来的,根本就没有鲜血,用的都是番茄汁和红颜料,可眼前这绝对不是番茄汁和红颜料,而是货真价实的鲜血,血腥味刺鼻。
  “没想到,我竟然死在了这里,亮子,我求你一件事,把握埋掉,不要让我火化,可以吗?”
  老楚此时已经是回光返照,惨白的连看上去格外的吓人,颤抖着用极其微弱的声音对我说道。
  这可放我犯了难了,按道理说,老楚一个垂死的老人,他的要求我应该答应,人近将死,其言也善嘛,可是这种事我真的做不了主。
  第一,出了人命案,公安系统肯定会插手的,不管到最后能不能调查出来,火化似乎是必然的。
  第二,老楚家也有后人,也有家人,如果我一声不吭的将人给偷埋了,他的家人会怎么想?他们会不会愿意?这些都是问题。
  “你放心吧,我一定会帮你妥善处理好一切事情的。”
  到了这个时候,我只能耍滑头,避开他的请求,用模棱两可的话来敷衍他。
  说实话,敷衍和欺骗一个快死的人真不是我愿意做的,可是现在我不这样说也不行,老楚明显就这一口气吊着呢,咽下这口气就算彻底和这个世界永别了,我也不能让他总是这样受罪,早死对他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。
  现在很多儿女,为了怕别人说自己不孝顺,给病重的亲人买各种营养品,用好针好药为亲人吊命,但这种孝心却有时候并不是当事者愿意看到的,因为在病魔的折磨下,他们活一天就是在多受一天的罪,死亡也许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好的解脱。
  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的事情,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事情,基本上我所记载的没有任何虚构的成分,都是按照实事来记载的。
  有这么一家人,老头子半身不遂躺在病床上好多年了,家里人倒也算孝顺,并没有像大家经常说的那样,久病床前无孝子,都伺候的非常好。
  可是这样一来,家里人就被困在了家里,有什么赚钱的工作和项目也因为家里又病人脱不开身而耽误了。
  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还不算什么,半身不遂这种病也不是一点治好的机会都没有,不过几率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  为了给他治病,家里所有钱都花光了,亲戚朋友借了个遍,可以说,为了他,家里债台高筑,欠了一屁股两肋的债。
  老头自己也知道,这些年自己拖累了家里,不但自己受罪,连累着儿子媳妇也跟着受罪,最重要的是,他自己也难受万分。
  你想想,如果让一个正常人在床上躺几年的话,别说几年,就让你躺一个星期不下床,你试试那滋味!
  更何况像他这样的大小便**,什么都要靠别人的伺候,但是谁也把握不准一个瘫痪患者的生理周期,有时候拉在床上,自己也难受。
  于是,这老头便萌生了自杀的念头,跟儿子说自己想自杀。儿子吓坏了,赶紧召集家人开了个紧急会议,一致决定,不能让外人看笑话,不能让老爷子自杀。
  老爷子后来也实在受不了这种罪了,只要逮着儿子就大骂他不孝顺,儿子开始还辩驳说自己怎么不孝顺了?这不是把您伺候的很好吗?
  可老头一句话让儿子立刻大窝脖,老头说:“如果你孝顺的话就赶紧弄死我,别让我受这个洋罪了。”
  儿子弄死老子?这事要是传出去的话,他不但要负担相关的法律责任,还要被人戳脊梁骨,一辈子抬不起头来,这种事他坚决不干,只能落荒而逃。
  为了让老爷子断了自杀的念头,家人的防护措施做的那叫一个严谨,可华佗也难救寻死人,这人一旦起了寻死的念头便不是一两句话能劝得动的。
  最终还是有一天,老头趁着大家都睡着了,用鞋带绑上两块砖头,硬生生吧自己吊死在床上了。
  这种上吊的方式可以说千古未见,可老头为了自己早死早托生,也为了给儿女们省心,自己走上了这样一条绝路。
  说到这里,我想到了前不久曾经看过的一个法制节目,说是有个老头掉河里淹死了,家人痛哭流涕,把尸体打捞上来之后,正准备大办丧事,结果去被人用匿名信的方式给告了、
  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原来这个老头也是常年病重,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,一门心思的寻死,可是他这个病秧子的身体,上吊都费劲。
  最后跟儿子商量好了,说我也不拖累你了,这些年你也尽到了孝心,反正我就这样了,还不如早点死了,一来可以给家里省一大笔治病吃药的钱,二来儿子也能出去打工挣点钱养家糊口,不然总这样的话,自己非把这个家拖垮了不可。
  儿子也是鬼迷心窍,举得父亲的这番话合情合理,都是为自己考虑的,而且父亲这个病以自己的能力是绝对治不好的,与其让他活受罪,还不如早点死了。
  于是,这儿子便趁着天还不亮,搀扶着老爷子出来,走到村边的一个小水塘边,吧父亲推到水塘里淹死了,自己回家该干嘛干嘛。
  直到有人跟他说他父亲淹死在水塘里了,这才假模假样的过去认领尸体,哭的那叫一个惊天动地。
  当然,这个案子后来还是破了,那儿子因为反故意杀人罪被判了刑,这件事一时间在网上争论不休,有人说不该判他罪,因为这是老人自愿的,不能简单的定性为故意杀人,而且就算他不动手,老人自己用逼得方式还是能自杀的。
  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儿子**不如,怎么忍心将自己的亲爹推到水里去?不管怎么说那也是自己的亲爹,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没有人性,就应该重判,一时间喧嚣尘上,两拨人打起了口水仗。
  相比较而言,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前者的,就像庄子的那句著名的话: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?
  你又不是当事人,你怎么就知道儿子**不如?你怎么就知道儿子不孝顺?有的时候,法律和人情只见尖锐的矛盾冲突就在这里,判吧?他罪不至死,不判又违背法律精神。
  从人性的角度上看,这个案子不应该重判,应该从轻发落,这不是故意杀人,这是协助别人自杀,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。
  我现在遇到的就是这样的问题,老楚必死无疑,临终的遗愿我应该帮他完成,可是从法律和人情上来说我又不能答应他这个请求。
  有这方面经验的朋友应该能够了解我此刻的矛盾心理,一个垂死的人要求将自己埋掉,这从华夏五千年的文化历史上来说,入土为安,死者埋到土里才算真正走完了人生的这条路,这个要求不光合情,也合理,可我就是不能正面答应他。
  不过跟着三胖子这个叔叔这么长时间也不是白跟着的,假话、空话、套话、官话,我学了个七八成,这种擦边球的话既照顾了老楚的遗愿,又不违背自己的做人底线,还能兼顾到法律和人情,为简直要为我的急智叫好了。
  老楚听了我的话,长出了一口气,头一歪,眼睛缓缓闭上了。
  还好,不是自不瞑目,可我也没胆量将他的尸体移动,因为这是现场,明天警察来了必定要检查这里的现场,如果我把现场破坏了的话,那可真是黄泥掉在裤裆里,不是屎也是屎了。
  “走吧,我们先回去,一切等到天亮再说。”
  我长叹一口气,向简易房走去,好在虽然下雨了,倒也没停电,还能看清简易房的位置。
  走进房子里,我们换上干衣服,坐在五合板搭建的小桌前发呆,短短一夜时间,九位兄弟已经有四个死于非命,我这个带班的吃牢饭似乎是一定的了。
  这种诡异灵异的事情那些警察们是绝对调查不出来的,那么便只有有一个结果,我这个唯一没事的人当替罪羊,让他们应付着交差。
  想到这里,我不由得一阵悲哀,心中暗暗后悔,没事自己干嘛要听什么鬼故事?现在可倒好,不用听了,自己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,而且后面的事情怎么处理我现在一点头绪也没有。
  “于亮,都怪你,如果不是你,我们大家都不会死,你就是罪魁祸首。”
  “我要杀了你,于魁不是说你是最后唯一的生还者吗?我杀了你,看你怎么成为最后的生还者。”
  就在我暗暗自责的时候,张杰和小强两人一脸扭曲的冲上来,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块板砖向我头上拍过来。